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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发布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管理实施细则
来源: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
发布时间:2024-12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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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范围:
? 对珠三角地区(广州、珠海、佛山、惠州、东莞、中山、江门和肇庆市)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(不含税)不超过 20%予以奖励,
?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(汕头、韶关、河源、梅州、汕尾、阳江、湛江、茂名、清远、潮州、揭阳和云浮市;惠州市惠东县、博罗县、龙门县,江门市台山市、开平市、鹤山市、恩平市,肇庆市四会市、广宁县、德庆县、封开县、怀集县按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支持政策实施)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(不含税)不超过 30%予以奖励,具体奖励比例由各地级以上市按规定自主确定,原则上同一地市当年度奖励比例按规定保持一致;
单个项目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 1500 万元,根据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可进行调整并在申报通知或指南中明确。